知识产权这一章,是上午题里最好拿分、也最容易记混的一章:它不考计算,只考“归属”和“期限”——东西是谁的、能保护多久、谁能申请。2009 到 2021 年一共 49 道题,翻来覆去就在八个知识点上打转。
先把最核心的三句话记住:
- 著作权自动产生:作品完成之日就有,不用登记。
- 职务作品归公司:任职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做的,除了署名权,其他权利都归单位。
- 专利和商标都要申请:专利先申请先得,商标先申请先得(同一天申请看谁先使用)。
一、著作权的保护期:人身权永久,财产权有期限
著作权分两类: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
期限规则只有一条:
-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没有期限。
- 发表权——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发表权虽属人身权,但它的期限是有限的,这是唯一的例外)。
- 财产权——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单位作品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
以下著作权权利中,( )的保护期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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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这道题考的是“著作人身权里,只有一个有期限”。
著作权分两类: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财产权(复制、发行、出租、信息网络传播等)。
A 署名权、B 修改权、D 保护作品完整权,都是永久保护,作者死后也永远属于作者,不受时间限制。
C 发表权是人身权里的例外:它决定作品“公不公开”,作者死亡后这个决定权没法再行使,所以法律规定它的保护期是“作者终生 + 死亡后 50 年”。
为什么单独给它设期限?因为发表权同时影响公众能否接触作品,无限期保护会让作品永远无法进入公有领域。
记忆口诀:署名、修改、保完整,永久保护;发表有期限。
著作权中,( )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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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题干问“不受限制”,也就是永久保护。
C 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核心——表明“这个作品是谁写的”,作者去世后也永远属于他,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不能剥夺。
A 发表权虽然也是人身权,但有期限: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作者生前未发表、死后 50 年内仍未发表的,就不再受保护。
B 发行权、D 展览权都是财产权,保护期同样是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
这题和真题 1 是同一考点的正反两面:那道问“谁有期限”,这道问“谁没期限”,答案正好互补。
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权利保护期,以下权利中,( )受到永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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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四个选项里,只有修改权属于永久保护的人身权。
B 修改权:作者有权修改自己的作品,也有权授权别人修改,这是人身权,永久归作者。
A 发表权:也是人身权,但有期限(终生 + 死后 50 年),是本题最容易误选的项。
C 复制权、D 发行权:都是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 50 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到期即进入公有领域。
三题连起来(真题 1、2、3)其实把这条边界考了三遍:永久的只有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发表权和所有财产权都有期限。
二、专利的地域性: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在哪个国家受保护
专利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在美国申请的专利,只在美国受保护;没在中国申请,在中国就不享有专利权,在中国销售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不需要向美国公司支付许可费。
中国企业 M 与美国公司 L 进行技术合作,合同约定 M 使用一项在有效期内的美国专利,但该项美国专利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对于 M 销售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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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这道题考的是知识产权最重要的一个性质——地域性。
专利权只在授予它的国家有效。这项专利只在美国申请并获得批准,没有在中国申请,那么它在中国不受任何保护,中国法律不承认这项专利权。
D 正确:在中国销售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M 不需要向 L 支付许可费,因为中国境内根本不存在这项专利权。
A 错,和 D 完全相反。
B 错:返销回美国时,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美国专利在那儿是有效的,M 必须获得许可、支付费用。
C 错:其他国家也没申请这项专利,同样不受保护,不需要付费。
结论只有一句——专利在哪个国家申请,就只在哪个国家有效。
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企业谈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使用 1 项美国专利(获得批准并在有效期内),该项技术未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申请专利。依照该专利生产的产品( )需要向美国公司支付这件美国专利的许可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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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和真题 4 是同一道题的改写版,考的还是地域性。
D 正确:美国专利只在美国有效,在中国没有申请,中国企业在中国销售该产品不需要支付许可费。
A 错,与 D 相反。
B 错在“返销美国不需要付费”——恰恰相反,产品回到美国就落入美国专利的保护范围,必须付费。
C 错:该项技术未在其他国家申请专利,那些国家也不保护,不需要付费。
这类题的四个选项往往只改一个字(“需要”/“不需要”、“中国”/“美国”),读题时把“国家”和“需不需要”两个要素对齐,就不会被绕进去。
三、软件著作权:自动产生,保护程序与文档,不保护思想
软件著作权的四个要点:
- 产生时间: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不需要发表。
- 保护对象:计算机程序(源程序 + 目标程序)和相关文档(软件文档)。
- 不保护: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数学概念——著作权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
- 两个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关于软件著作权产生的时间,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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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著作权采自动保护原则: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著作权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不需要发表、不需要任何审批。
D 正确:“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是《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共同表述。
A 错:发表不是前提。没发表的作品同样享有著作权,只是发表权还没行使。
B 错:只有创作意图、没有作品,法律不保护思想。必须形成具体的表达(代码、文档)才算完成创作。
C 错: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管的是登记,登记只是自愿的证明手段,不是权利产生的前提。不登记也受保护,只是维权时举证麻烦一些。
顺带记:软件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登记”,登记证书是初步证明,不是确权文件。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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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程序 + 文档”,不包括思想。
A 源程序、B 目标程序、C 软件文档,这三项都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范围内。注意目标程序虽然是编译产物,同样受保护——不能靠“我只分发二进制”来规避。
D 软件开发思想不受保护。这是著作权与专利最根本的区别:著作权保护表达,专利保护技术方案。同一个算法思想,你可以用自己的代码重新实现,只要没照抄别人的代码,就不构成侵权。
这条原则叫“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制度的基石。真题 10 会从另一个角度再考一次。
以下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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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C 把两个基本规则合在一起说:软件著作权属于开发者,自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完全正确。
A 错在用语。“软件盗版者”不是法律术语,法律上叫“侵权人”。非法拷贝、发布、修改确实构成侵权,但选项用的不是规范表述,作为“正确项”不严谨。
B 错在颁布机关。《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的是专利、商标的行政事务。
D 错在“复制权”。买一套软件,得到的是使用权(按许可协议安装使用),不是复制权。想复制多份(比如装到多台机器)必须另行获得授权,这也是软件正版化检查的重点。
( )是构成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两个基本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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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两个基本法律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两者的关系是“上位法 + 专门法规”:著作权法是一般法,把计算机软件列为受保护的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针对软件作了细化规定(保护期、登记、侵权责任等)。
A、C 里的《软件法》不存在,我国没有这部法律。
D 里的《版权法》也不存在。“版权”是“著作权”的俗称,《著作权法》明确“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但法律名称只有《著作权法》一个。
这题纯记忆,排除两个虚构的法律名,答案自然出来。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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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是“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不包括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数学概念。
A 目标程序、C 源程序:一个是编译后的可执行形式,一个是人类可读的代码形式,都属于“计算机程序”,受保护。
B 软件文档:条例明确把文档列入保护范围,包括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D 开发软件所有的操作方法:属于“思想/方法”,不受著作权保护。别人用相同的思路、相同的操作流程做出另一个软件,只要代码不是抄的,就不侵权。
这道题和真题 7 是同一原则的两次考查: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区别只在于真题 7 问“客体不包括什么”,本题问“保护不包括什么”。
( )是构成我国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两个基本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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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和真题 9 是同一道题,只是选项顺序变了: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A、B 里的《软件法》不存在。D 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也不存在——我国只有《著作权法》,“版权”只是它的俗称。
这道题在 2018 下、2021 下各考一次,出题人连干扰项都没换。考场上看到“软件法”“版权法”两个词,直接划掉,剩下就是答案。
顺带记完整体系:法律层面是《著作权法》,行政法规层面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再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这类部门规章,构成三层保护网。
四、职务作品:归公司,除了署名权
判断职务作品只看两点:在任职期间 + 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满足这两点,著作权归单位,作者只保留署名权。
这一节的题几乎全是同一个模板:程序员按公司规定写文档/开发软件 → 著作权归公司。选项里凡是说“归个人”“共同享有”“除署名权外归个人”的,全错。
王某是程序员,按公司规定完成软件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王某因写论文需要借出文档复印被拒,公司称文档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以下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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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先定性,再谈权利。
“按公司规定完成软件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三个条件凑齐职务作品:① 作者是本单位员工;② 创作属于本职工作或单位交办的任务;③ 单位承担责任。所以文档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
B 错:否定了职务作品的定性。
C 是最隐蔽的干扰项:承认是职务作品,但说程序员享有复制权。职务作品的规则是——署名权归作者,其余著作权利归单位。复制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归公司,程序员不享有。所以公司拒绝王某借出复印,并不违法。
D 错:既否定职务作品,又说著作权共有,两处都错。职务作品原则上是“单位独享”,不是共有。
李某在某软件公司兼职,为完成该公司交给的工作做出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李某认为这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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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判断职务发明只有一条标准:是不是为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跟“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无关。
李某是为兼职的软件公司完成它交给的工作,所以申请权归这家兼职公司。
A 错:发明是任务成果,不是个人自由创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B 是设计得很巧的干扰项:“李某所在单位”——题干只说他兼职,他的本职单位是另一家,与这项发明没有任何关系。命题人就是利用“所在单位”这个模糊说法设套。
D 错:申请权归属由法律规定,不是“约定的一方”。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时才按约定处理,本题没有提到约定。
王某是 M 公司系统管理员,任职期间按公司业务要求开发了“海运出口业务系统”,并由公司使用,随后王某以个人名义申请了软件著作权登记并取得证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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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任职期间、按公司业务要求开发、由公司使用——典型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 M 公司。
D 是本题最需要辨析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撤销。登记实行形式审查,登记机构不实质核查权利人是否真实;如果登记的权利人与实际权利人不符,真正的权利人(M 公司)可以申请撤销。
A、C 都错了归属:不是王某个人,也不是共有。职务作品原则上是单位独享。
这里要分清两个概念:登记不是确权。证书只是初步证据,法院判归属看的是创作事实(谁的任务、谁承担责任),不是证书上写谁的名字。
X 软件公司工程师张某兼职于 Y 科技公司,为完成 Y 公司交给的工作做出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张某认为这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此项专利申请权应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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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和真题 13 完全同构:张某为 Y 科技公司完成它交给的工作,专利申请权归 Y 科技公司。
A 错:不是个人自由发明。
B 是本题的干扰点:X 软件公司是张某的本职单位,但这项发明与 X 公司无关,X 公司不享有任何权利。
D 错:申请权归属由法律规定,没有“共有”这个默认选项;真要共有,必须有合同约定。
这两道题(真题 13、15)放在一起看,命题套路很明显:给一个“本职单位”和一个“兼职单位”,正确答案永远是那个交办任务的单位。题干里的“业余时间”是专门用来误导的。
王某是软件设计师,按公司规定编写软件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这些软件文档属于职务作品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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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题干已经定性“属于职务作品”,问的是“且”——著作权归谁。
A 正确: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
B 错:归个人,与职务作品规则相反。
C 是本章出现频率最高的错误项:“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软件设计师享有”。正确表述应该反过来——除署名权归作者外,其他权利归公司。这个选项把主客颠倒了,专门钓记混的人。
D 错:职务作品原则上是单位独享,不是单位与作者共有。
把这题记住,本章至少还有五道题在考同一个点,且错误选项几乎都用 C 这个句式。
王某是某公司的软件设计师,每当软件开发完成后均按公司规定编写软件文档并提交公司存档。该软件文档的著作权(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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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题干说“王某是某公司的软件设计师,按公司规定编写文档并提交存档”,这是职务作品的标准情形,著作权由公司享有。
B 错:不是共有。职务作品的默认规则是单位独享,共有需要另有约定。
C 错:归个人,与职务作品规则相反。
D 错:“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王某享有”——说反了。正确的是署名权归王某,其余归公司。
这道题 2013 上半年考过一次,2015 上半年原样重考。四道职务作品题(真题 12、16、17、20)的选项结构几乎一致,认准一句话就不会错:署名权归作者,其他权利归单位。
王某在公司独立承担了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程序设计工作。系统交付试运行后王某辞职,带走源程序拒不交还,认为源程序是自己独立完成的、自己是著作权人。王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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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核心还是职务作品:王某在公司任职期间、独立承担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的程序设计工作,成果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
关键在于“独立完成”和“著作权人”是两个概念。王某确实是独立开发者,但独立开发不等于享有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开发者只保留署名权。
源程序是软件著作权的核心客体(真题 7 考过),王某带走并拒不交还,等于让公司无法行使复制、修改、使用等权利,构成侵权。
C 是干扰项:源程序确实可能同时构成商业秘密,但本题的行为定性是“侵犯著作权”——他是以著作权人自居占有作品,不是泄露秘密。B、D 直接否认侵权,明显错误。
顺带提醒:离职带走源代码,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软件著作权纠纷类型之一,很多公司会因此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
某软件公司项目组的程序员在程序编写完成后均按公司规定撰写文档并上交存档。此情形下,该软件文档著作权应由(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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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项目组的程序员”“按公司规定撰写文档”“上交存档”——三个要素都指向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
D 是本题最需要辨析的选项:“项目组全体人员”。项目组是公司内部的临时组织形式,不是法律主体,不能成为著作权人。著作权要么归自然人(作者),要么归法人(单位),归不到“项目组”头上。
A 错:归程序员个人,与职务作品规则相反。
B 错:公司与项目组“共同”——同样的问题,项目组没有法律主体资格。
这题和真题 12、16、17、20 是同一条规则的第五次考查: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署名权归开发者个人。
王某是某公司软件设计师,完成软件开发后按公司规定进行软件归档。以下有关该软件著作权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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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完成软件开发后按公司规定进行软件归档”——归档这个动作说明软件是作为公司资产管理的,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
A 错:不是共有。职务作品默认单位独享。
C 错:归王某个人,与规则相反。
D 是本章反复出现的错误句式:“除署名权以外,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由王某享有”。正确说法要反过来——署名权归王某,其他权利归公司。这个选项在真题 16 的 C、真题 17 的 D 里都出现过,是一模一样的陷阱。
“归档”这个细节值得注意:它证明软件是作为公司资产管理、由公司承担责任的,进一步坐实了职务作品的定性。题干里这类看似无关的动作描写,往往就是命题人给的定性线索。
李工是某软件公司软件设计师,每当软件开发完成均按公司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该软件的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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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李工是公司软件设计师,软件开发完成后“按公司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
题干里“按公司规定申请软件著作权”这句话容易让人误以为“谁去申请就归谁”。不是的。登记申请人只是办理手续的人,不影响权利归属。公司让员工去跑登记流程,登记在员工名下也改变不了著作权的实际归属。
A 错:归个人。B 错:共有。D 错:又是“除署名权外归个人”的反向表述。
这里可以串起一个规律:真题 14 里王某把软著登记在自己名下,真题 21 里李工按公司规定去申请——两道题都在考同一件事,登记行为不等于取得权利。
小王是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甲公司实习,负责了该公司某软件项目的开发工作并撰写相关软件文档。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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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这道题的考点是“实习生算不算职务作品的作者”。
小王在甲公司实习,负责公司软件项目的开发并撰写文档——虽然身份是“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但他是在为甲公司完成工作任务,成果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由甲公司享有。
A 错:承认职务作品,但说小王享有全部权利,与职务作品规则矛盾。
C、D 都错在“不属于职务作品”。判断职务作品看的是“是否为完成单位任务”,不看劳动关系的正式程度——实习生、兼职人员、劳务派遣,只要是为单位完成任务,都可能构成职务作品。
这条规则和真题 13、15 的兼职发明是同一个逻辑:身份不重要,为谁干活才重要。
五、委托开发: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归受托方
委托开发的归属规则只有一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著作权归受托方(实际开发的一方)。
注意和“职务作品”区分:委托开发是“两个单位之间”的关系,职务作品是“单位和员工”的关系。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委托开发了一项应用软件,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该软件的著作权由(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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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委托开发的著作权归属规则是: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归受托方(实际开发的一方)。
本题“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即没有约定,所以著作权归受托方甲公司。
C 错:乙公司是委托方、出钱的一方,但没有约定就拿不到著作权。这是最反直觉的地方——很多人以为“谁出钱归谁”,法律恰恰相反。
B 错:无约定时不是共有。D 错:不可能“都不享有”,著作权必须有个主人。
为什么这样规定?因为著作权法以“创作”为核心,谁动手创作谁享有权利。委托方想拿到著作权,必须在合同里写明,这也是软件外包合同必须约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原因。
甲软件公司受乙企业委托安排公司软件设计师开发了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中未对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则该软件的著作权由(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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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和真题 23 同一规则:委托开发合同未约定著作权归属的,归受托方。
甲公司是受托方、实际开发方,所以著作权归甲。乙企业是委托方,没有约定就拿不到。
D 是本题的特殊干扰项:“软件设计师”。设计师是甲公司的员工,他开发软件属于职务作品,权利先归甲公司;再由甲公司按委托合同对外处理。所以设计师个人不可能直接成为著作权人。
B 错:归委托方,与“无约定归受托方”相反。C 错:共有需要约定,本题没有。
这道题比真题 23 多了一层“职务作品 + 委托开发”的嵌套,理清顺序就不难:员工 → 公司(职务作品)→ 委托方(看合同)。
刘某完全利用任职单位的实验材料、实验室和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完成了一项发明。以下关于该发明权利归属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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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这道题考的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的归属,规则比一般职务发明多一层弹性。
刘某完全利用任职单位的实验材料、实验室和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完成发明——这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这类成果原则上归单位,但如果单位和刘某有特别约定,约定优先。
A 错在“无论有无约定都属于单位”,太绝对,忽略了约定的可能。
C 错在判断标准:不只是“是否单位分派”,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也是认定路径之一。
D 错在“无论有无约定都属于刘某”,完全说反。
这类题的通用句式要记牢:原则归单位,约定可改变。选项里凡是出现“无论……都……”的绝对表述,基本都是错的。
李某受非任职单位委托,利用该单位实验室、实验材料和技术资料开发了一项软件产品,对该软件的权利归属,表达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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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这是“委托开发 + 利用单位条件”的混合情形,要分两层看。
第一层:李某受非任职单位委托,属于委托开发关系,不是职务发明——因为他不是该单位的员工。第二层:他利用了该单位的实验室、材料和技术资料。
规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时,委托开发的成果归受托方,也就是李某。
A 错:无约定时不归委托单位。C 错:李某不是该单位员工,谈不上“单位分派任务”。D 错:忽略了“有约定从约定”,说得太绝对。
这题和真题 25 是一对:25 考“本单位 + 利用条件 → 原则归单位”,26 考“外单位委托 + 利用条件 → 原则归受托人”。差别就在是不是本单位员工。
X 公司接受 Y 公司委托开发了一款应用软件,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该软件的著作权由( )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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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X 公司接受 Y 公司委托开发,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就没有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按委托开发的规则:无约定时,著作权归受托方,即实际开发的 X 公司。
C 错:Y 公司是委托方、出资方,但没有约定就拿不到著作权——这和第 23、24 题是同一个规则。
A 错:无约定不是共有。D 错:“均不享有”不成立,权利必须归属于一方。
三道题(23、24、27)连着考同一个规则,只是把“甲/乙”换成“X/Y”。认准一句话:委托开发,没写合同就归动手的那一方。
六、侵权:改一改、抄一抄,都算侵权
这一节的题判断标准很朴素:未经许可复制、修改、发表别人的作品,就是侵权;不知情买了侵权复制品,支付合理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但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程序员甲与同事乙在乙家探讨甲近期编写的程序。甲表示不满意、要弃之重写,将程序手稿扔到乙家垃圾桶。后来乙将甲的程序稍加修改并署乙名发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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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这题的关键是:扔掉手稿不等于放弃著作权。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自动产生(真题 6 考过)。甲把程序写出来了,著作权就已经归甲。手稿只是作品的载体,扔掉一张纸,扔掉的是物,不是著作权。
乙把甲的程序“稍加修改”并署自己的名字发表,同时侵犯了三项权利:署名权(把作者改成自己)、修改权(未经许可改动)、发表权(擅自公开)。所以 A 正确。
B 错:丢弃手稿不产生“放弃权利”的效果。C 错:改过之后更侵权,不是免责理由。D 错:著作权归创作者甲,不归修改者乙——改编他人作品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人,前提是获得原作者许可。
甲经销商擅自复制并销售乙公司开发的 OA 软件光盘已构成侵权。丙企业在未知情形下从甲处购入 10 张并安装使用。丙知道是侵权复制品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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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这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里一条很特殊的规则,本章考了三次。
丙企业不知道买的是侵权复制品,还装上了,这种情况下:
① 使用行为仍然构成侵权,因为复制品本身是非法的,使用它没有合法来源;
② 但丙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主观上没有过错;
③ 只要支付合理费用,就可以继续使用这 10 张光盘。
A 错在“须承担赔偿责任”——不知情可以免赔,这是对善意使用者的保护。B、D 都否认侵权,但“不侵权”和“不赔偿”是两回事,不能混;B 的“可以继续使用”还漏了“支付合理费用”这个前提。
某软件公司参与开发管理系统软件的程序员张某辞职到另一公司任职,项目负责人将该软件上开发者的署名更改为李某。该项目负责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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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这道题的考点是职务作品里唯一保留给开发者个人的权利——署名权。
张某开发的软件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这一点没错。但署名权是人身权,永远属于开发者本人,单位不能剥夺,也不能更改。
项目负责人把开发者署名改成李某,直接侵犯了张某的开发者身份权(署名权)。
B 错:“不是著作权人”不等于“没有署名权”——这恰恰是最容易混淆的地方。C 错:管理权不能处分人身权。D 错:离职不影响已经产生的署名权,作品完成时的开发者就是张某,这个事实不会因为他离职而改变。
一句话记牢:著作权归公司,署名权归个人,两者不冲突。
某软件程序员接受一个公司(软件著作权人)委托开发完成一个软件,三个月后又接受另一公司委托开发功能类似的软件,仅将前一个软件略作修改即提交给第二家公司。此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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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这道题考的是“接受委托开发,不等于取得著作权”。
程序员为第一家公司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那家公司(委托开发,有约定的从约定)。程序员手上只有“开发行为”,没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行权。
三个月后他给第二家公司做“功能类似”的软件,“仅将前一个软件略作修改即提交”——这在著作权法上叫实质性相似,是典型的抄袭,构成侵权。
A、B、C 都在为这个行为找理由:说是“开发者特权”“正常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开发者特权并不存在——成果交付之后,能支配作品的是著作权人,不是他。
实务里这类纠纷很多,判断标准不是“改了多少行”,而是“整体上是否实质性相似”。
A 经销售擅自复制并销售 B 公司开发的 OA 软件光盘已构成侵权,C 企业在未知情形下从 A 处购入 100 张并安装使用。C 知道是侵权复制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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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这题和真题 29 是同一条规则的复刻,只是“10 张”改成了“100 张”。
C 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 100 张侵权光盘并安装使用:使用行为构成侵权(复制品来源非法),但主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合理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
A 错在“须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知情后仍继续使用、或存在过错时才需要赔偿。
C、D 都否认侵权。注意“不侵权”和“不赔钱”是两件事:不知情可以免赔,但不能说使用行为就合法了。
看到“不知情购入侵权软件”这个设定,直接锁定“侵权 + 付合理费用可继续使用”这个组合,两次考试都是这个答案。
广大公司(经销商)擅自复制并销售恭大公司开发的 OA 软件已构成侵权。鸿达公司在不知情时从广大公司处购入该软件并安装使用。知道是侵权复制后,其使用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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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第三次考同一条规则(前两次是真题 29、32)。
鸿达公司在不知情时从经销商处购入侵权软件并安装使用,知道真相后的处理是:使用行为侵权,但支付合理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
B 错:“须承担赔偿责任”只适用于知情后仍继续使用的情形。C、D 错在“不侵权”——侵权是客观事实,与主观是否知情无关,知情与否只影响赔不赔。
这道题的三个错误选项和 2013 上、2021 上两套卷子完全一样,说明这是命题人认定的标准干扰组合。记住“侵权+免赔+付费可用”这三层结构,遇到就能秒选。
七、商业秘密权:不公开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保护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和著作权、专利可以并存:软件本身有著作权,技术秘密可以同时受商业秘密保护;但没申请专利就没有专利权。
利用( )可以对软件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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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技术信息 + 经营信息”正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给商业秘密划定的范围。
C 商业秘密权:保护的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软件的设计文档、源代码、客户名单、定价策略,都可以纳入。
A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管不到“经营信息”这种内容。B 专利权:保护技术方案,但必须公开换保护,与“秘密”本质冲突。D 商标权:保护区分商品来源的标志。
这道题的关键提示是“经营信息”四个字——只有商业秘密覆盖它,其余三项都只管技术或标识。
某软件公司研发的财务软件技术领先,公司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技术秘密外泄,并为产品冠以“用友”商标但未注册。此情况下,公司仅享有该软件产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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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逐个权利核对,看公司实际取得了哪些:
软件著作权——有。软件开发完成即自动产生,不需要任何手续。
商业秘密权——有。题干说“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技术秘密外泄”,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商标权——没有。“用友”只是产品冠名,未注册就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权采注册取得原则,不注册就没有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没有。题干没提申请专利,不申请就没有专利权。
所以只有软件著作权 + 商业秘密权。A 多了专利权,B 多了专利权还少了著作权,D 多了商标权。
这道题一次性把四种权利的产生条件考全了:著作权自动、商业秘密靠保密、商标靠注册、专利靠申请。
M 软件公司的产品注册商标为 M,对员工进行了保密约束。此情形下该公司不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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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题干给了三个条件,逐个对应:
“产品注册商标为 M”——有商标注册,所以享有商标权(D 不选)。
“对员工进行了保密约束”——采取了保密措施,所以享有商业秘密权(A 不选)。
软件产品本身——开发完成即自动产生著作权(B 不选)。
唯独专利权,题干只字未提申请。专利必须经过申请、审查、授权才产生,不会自动获得,所以该公司不享有专利权。
命题人的暗示很明显:题干明确写出来的(注册商标、保密约束)都是“享有”的线索,唯独没写的那个才是答案。做这类题要反过来读——找“缺了什么”。
八、专利权申请:先申请先得,同一天协商
专利的规则:
- 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 → 先申请的人获得(不看谁先发明、谁先使用)。
- 同一天申请 → 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都驳回(所以“都授予专利权”是不可能的)。
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相同内容的计算机程序发明创造,先后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可以获得专利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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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我国专利制度采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B 正确:谁先递交申请文件(以申请日为准),谁获得申请权。
C“先使用人”、D“先发明人”都是干扰项。这两个概念在专利制度里不算数——先用权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不能对抗在先申请;先发明而不申请,同样拿不到专利权。
A“所有申请人均”显然不成立,同样的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注意别和商标混:商标在申请日相同的情况下才看“谁先使用”,专利不看使用,只看申请日。
甲、乙两公司的软件设计师分别完成了相同的计算机程序发明。甲公司先于乙公司完成,乙公司先于甲公司使用。甲、乙公司于同一天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此情形下,( )可获得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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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这道题有三个时间点,要按顺序判断:
第一步看申请日:甲、乙同一天申请,分不出先后。
第二步:申请日相同时,专利法规定由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都不授予专利权。所以 D 正确。
A、C 想用“先完成”“先使用”分胜负——这两个因素在专利制度里都不作为授权依据。甲先完成、乙先使用,都不影响同日申请的协商规则。
B 说“甲、乙公司均”获得,违反“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基本原则。
记住这个顺序:申请日 → 协商 → 协商不成则都不授予。这和商标的“申请日 → 使用日 → 抽签”是两套规则,别混。
甲公司软件设计师完成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之后乙公司软件设计师也完成了相同的发明。甲、乙公司于同一天向专利局申请发明专利。此情形下,( )是专利权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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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这是 2015 上半年的原题重考,情境几乎一样:甲、乙两公司完成相同的发明,同一天向专利局申请。
规则只有一条:同日申请 → 由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双方都不授予专利权。所以专利权申请人是由甲、乙协商确定的公司。
A 错:甲公司虽然“先完成”,但先完成不是授权依据。
C 错:乙公司没有任何在先优势——它既不先完成,题干也没说它先使用。
B 错:“甲、乙两公司”都成为申请人,等于同样的发明授予两项专利,违反基本原则。
判断这类题只需盯住一句话:专利只看申请日,不看谁先做出来。申请日相同,就只能协商。
甲、乙两人在同一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交了专利申请,专利局将分别向各申请人通报有关情况,并提出多种可能采用的解决办法。下列说法中,不可能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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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题干问“不可能采用”的办法,也就是哪一项违反专利法基本原则。
D“甲、乙都授予专利权”——不可能。专利法明确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项相同专利并存,会导致权利人互相制约、谁也实施不了,制度上不允许。
A“甲、乙作为共同申请人”——可能。双方协商后可以共同申请,共享权利。
B“一方放弃权利并从另一方得到适当补偿”——可能。这是协商的常见结果,一方拿补偿退出。
C“甲、乙都不授予专利权”——可能。协商不成时,专利局对双方都不授予,这是法定后果。
这题和真题 38、39 是一组:那两道问“应该怎么办”,这道问“哪种办法不可能”,核心都是同日申请的处理规则。
甲、乙两个申请人分别就相同内容的计算机软件发明创造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甲先于乙一日提出,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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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A。这道题比前面的“同日申请”简单,因为甲、乙的申请日不同——甲比乙早一天。
专利采先申请原则,只要申请日有先后,就直接授予先申请的人,差额是一天还是一年都一样。所以甲获得申请权。
B 错:乙晚一天,没有资格。C 错:同样的发明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不可能两家都拿。D 错:只有“同日申请且协商不成”才会两家都不授予,本题申请日不同,用不上这条规则。
“只早一天”这个措辞是命题人故意设置的干扰,让你怀疑“差一天也算差吗”。答案是:算。专利局只看申请日,不看小时,也不看谁先做完。
九、商标权与商标注册
商标的规则:
- 保护期 10 年,可以续展(可以无限期拥有)。
- 注册原则:先申请先得;同一天申请 → 先使用的优先;都没使用过 → 协商,协商不成抽签。
- 商标权人 = 注册商标所有人(不是设计人、制作人、使用人)。
软件商标权的权利人是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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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商标权的权利人,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也就是核准注册的那个主体。
A 商标设计人:享有的是那个图案作为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不是商标权。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设计人交付图稿后,商标权归注册人。
B 商标制作人:只是印制、生产标识的一方,与权利无关。
C 商标使用人:使用不等于拥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反而可能构成侵权。
商标权采注册原则——谁注册,谁享有。这也是企业要尽早注册商标的原因:用了多年不注册,被别人抢注,自己反而可能不能用(真题 45 就考了这个场景)。
( )的保护期限是可以延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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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四种知识产权里,只有商标可以续展,因此可以不断延长。
B 商标权:注册商标有效期 10 年,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又是 10 年,理论上可以无限延长,只要权利人一直续。
A 专利权:期限固定,不能延长。发明专利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C 著作权: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法人作品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到期进入公有领域,不能延长。
D 商业秘密权:靠保密维持,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要秘密不被公开就一直存在。但它不是“延长”,而是“本来就没有期限”——所以不能选。
这题和真题 44 是同一知识点:能延长的只有商标。
有可能无限期拥有的知识产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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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有可能无限期拥有的,是商标权。
商标注册有效期 10 年,但可以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像“同仁堂”“全聚德”这些老字号,商标续了一百多年,理论上只要一直续,就能一直拥有。
A 著作权: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到期进入公有领域,不能无限期。
B 专利权:期限固定(发明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0 年),不能续展、不能延长。
D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保护期 10 年,自申请日或首次商业利用日起算,同样有上限。
题干用“有可能”三个字,是因为商标能否无限期,前提是权利人持续续展、持续使用。这和真题 43“保护期限可以延长”是同一件事的两种问法。
甲公司购买工具软件并开发了新软件“恒友”,销售新软件时附送工具软件的复制品,该行为(13)。甲公司未注册“恒友”商标就推向市场,三个月后乙公司推出类似软件并注册“恒友”商标,乙的行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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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选 A。甲公司买了工具软件,只取得使用权,没有复制权和发行权。它把工具软件的复制品附在自己软件里销售,属于未经许可的复制 + 发行,侵犯了工具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B“不构成侵权”显然不对。C 专利权题干没提。D 不正当竞争是另一条线(针对混淆行为),本题是典型的著作权侵权。
(14)选 D。这一空最容易错。乙注册了“恒友”商标,所以乙享有商标权——甲公司没注册,不能主张乙侵犯商标权(C 错)。
但乙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禁止这种行为,甲可以在 5 年内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这在性质上归入不正当竞争,所以选 D。
两空连起来看很清楚:复制别人的软件 → 著作权问题;抢注别人在用的商标 → 不正当竞争问题。同一段材料,两条不同的法律线。
甲、乙两软件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分别申请“用友”和“用有”商标注册。两软件相似,甲第一次使用 2009 年 7 月,乙第一次使用 2009 年 5 月。此情形下,( )能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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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C。商标同日申请的处理有一条明确的判断顺序,按步走:
第一步看申请日:甲、乙都是 2012 年 7 月 12 日,平手。
第二步看使用日:甲第一次使用是 2009 年 7 月,乙是 2009 年 5 月,乙更早。
所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乙的“用有”。
A 错:甲的使用时间更晚。B 错:两个近似商标不能都给同一类商品。D 抽签是第三步,本题在第二步就分出胜负了,用不上。
注意“用友”和“用有”读音相同、字形近似,属于近似商标,所以才需要这套规则定归属。如果两个商标不近似,各注册各的,根本不会冲突。
甲、乙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2 日分别申请“大堂”和“大唐”商标注册。两软件相似,双方均不同意放弃使用其商标。此情形下,( )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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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这是商标同日申请规则走到第三步的典型题。
第一步看申请日:甲、乙都是 2013 年 9 月 12 日,平手。
第二步看使用日:题干只说“双方均不同意放弃使用其商标”,没有给出谁先使用——意味着这一步也分不出先后。
第三步:协商不成的,由商标局主持抽签确定。所以选 D。
A、C 想指认一方,但没有任何依据。B 违反“一个近似商标只能由一个主体注册”。
这题和真题 46、48 是一组,把三步规则各考了一遍:46 在第二步决出,47、48 走到第三步抽签。记住顺序:申请日 → 使用日 → 协商/抽签。
甲、乙两厂产品类似、都使用“B”商标。两厂同一天申请注册,且申请前均未使用“B”商标。此情形下,( )能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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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B。题干把条件给得很干脆:“同一天申请”+“申请前均未使用”,两步都平手。
第一步申请日相同,第二步都没有在先使用,只能走第三步——由商标局主持抽签确定。
A、C 分别指认甲厂、乙厂,但两家条件完全对等,没有任何一方占优。
D“甲、乙两厂”都获准,违反商标的基本功能:商标用来区分商品来源,同一个商标只能指向一个来源,不能两家共用(除非申请共有商标)。
这题和真题 47 是同一规则的两种表述,47 说“双方均不同意放弃”,48 说“均未使用”,结果都是抽签。
甲、乙两互联网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分别申请“宏达”和“鸿达”商标注册,两软件相似,甲第一次使用 2019 年 7 月,乙第一次使用 2019 年 5 月。此情形下,( )能获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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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D。和真题 46 完全同构,只是把“用友/用有”换成了“宏达/鸿达”。
第一步看申请日:甲、乙都是 2020 年 7 月 7 日,平手。
第二步看使用日:甲 2019 年 7 月,乙 2019 年 5 月,乙更早。
所以“鸿达”获准注册。
A 错:甲的使用时间晚两个月。B 错:两个近似商标不能都给。C 错:协商是申请日、使用日都分不出时的下一步,本题在第二步已经决出胜负。
三道商标题(46、47、49)用的是同一套模板:给两个近似商标、同一天申请、两个不同的首次使用时间,让你判断。盯住谁的使用时间更早,答案立刻出来。
十、考前速记
-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产生,登记不是前提。
- 人身权:发表、署名、修改、保护作品完整;除发表权有 50 年期限,其余永久。
- 财产权:作者终生 + 死后 50 年。
- 软件著作权客体:源程序 + 目标程序 + 文档;不保护思想、方法、算法。
- 两个基本法律:《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 职务作品:任职期间为完成任务 → 著作权归单位,作者只留署名权。
- 委托开发: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受托方。
- 侵权:复制、修改、署名他人作品都侵权;不知情买侵权复制品 → 侵权但付合理费用可继续用。
- 商业秘密:技术信息 + 经营信息,靠保密措施,不需申请。
- 专利:先申请先得;同一天申请 → 协商,协商不成都不授予。
- 商标:有效期 10 年,可续展、可无限期;先申请先得,同日看先用,都没用则抽签。
- 商标权人 = 注册商标所有人。
十一、答案速查表
| 年份 | 题号 | 答案 | 年份 | 题号 | 答案 |
|---|---|---|---|---|---|
| 2015 下 | 10 | C | 2018 上 | 14 | C |
| 2020 下 | 14 | B | 2012 上 | 11 | D |
| 2016 上 | 11 | D | 2009 上 | 10 | D |
| 2012 上 | 10 | D | 2018 上 | 12 | C |
| 2018 下 | 13 | B | 2021 上 | 12 | D |
| 2021 下 | 12 | C | 2010 上 | 11 | A |
| 2010 下 | 12 | C | 2011 下 | 11 | B |
| 2012 下 | 11 | C | 2013 上 | 10 | A |
| 2015 上 | 10 | A | 2015 下 | 11 | A |
| 2017 下 | 12 | C | 2018 上 | 13 | B |
| 2019 下 | 13 | C | 2020 下 | 13 | B |
| 2014 下 | 10 | A | 2017 上 | 10 | A |
| 2019 上 | 12 | B | 2019 下 | 12 | B |
| 2021 下 | 13 | B | 2009 上 | 11 | A |
| 2013 上 | 11 | C | 2016 上 | 10 | A |
| 2018 下 | 14 | D | 2021 上 | 14 | B |
| 2021 下 | 14 | A | 2010 下 | 11 | C |
| 2011 上 | 11 | C | 2012 下 | 10 | C |
| 2010 上 | 10 | B | 2015 上 | 11 | D |
| 2016 下 | 11 | D | 2017 上 | 12 | D |
| 2020 下 | 12 | A | 2010 下 | 10 | D |
| 2016 下 | 10 | B | 2018 下 | 12 | C |
| 2019 上 | 13、14 | A、D | 2014 上 | 11 | C |
| 2014 下 | 11 | D | 2016 下 | 12 | B |
| 2021 上 | 13 | D |
写在最后
知识产权这一章没有计算,全是“归属”和“期限”的判断。做题时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 这是谁的成果?(职务作品 → 单位;委托开发 → 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归开发方)
- 有没有申请/注册?(专利、商标不申请就不保护;著作权自动产生)
- 侵犯了哪项权利?(复制发行 → 著作权;抢注 → 不正当竞争;改署名 → 署名权)
把这三问和上面的速记过两遍,这一章的 3~4 分就是白送的。
祝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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